强化质量意识,推动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房地资源局供稿)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随着“房地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战略的深入实施,房地产业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更是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所关注的焦点。自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共收到书面意见181件,政协提案284件。我局领导对这些意见和提案高度重视,把办好意见、提案作为尊重代表、委员民主权利,自觉接受监督,密切政府和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作为开拓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认真对待。办理中,紧紧围绕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操作、跟踪检查,结合房地产市场飞速发展的形势,努力推进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深刻反思中提升对办理质量的理性认识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要提高办理质量,尽快实现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必须注重反思,提高对办理质量的理性认识,以促进办理行为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由“自发”向“自觉”转化。为此,围绕办理质量着重强调了“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质量是办理工作的生命。只有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意见、提案对政府决策的补充完善作用、对既定政策贯彻执行的推动作用、对纠正不正之风克服官僚主义的民主监督作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彰显。近年来,上海房地产业发展很快,房地产管理工作与市民的生活日益密切,从房屋买卖到物业管理,从市政拆迁安置到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其改革的力度,影响的深度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期。因而涉及这方面内容的意见、提案的办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办理中,我们变压力为动力,不断加强学习和研究,认真落实制度,严格规范操作,努力提高办理质量。同时,还坚持把提高意见、提案质量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环节来抓。每当有重大政策酝酿出台,总是设法通过座谈会、执法检查、视察活动等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尽量向他们提供更多的信息。如2001年我局计划推出内外销商品住房并轨和正在试点的廉租住房制度,考虑到这两项政策涉及面广,对社会生活有重大影响,就在2月2日和2月5日专程到市人大和市政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更加了解,从而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和提案更有深度、更有针对性了。
二是明确吸纳建议、改进工作是提高办理质量的重要标志。办理工作的本质就是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帮助,并通过吸纳意见、提案中好的建议,提高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这既是办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也是办理质量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实践表明,吸纳建议与改进工作之间存在良好的互动关系。比如:2001年我局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意见、提案有37件,占总量的36.6%,其中有些是个案问题,而大部分是对如何加强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如何完善物业管理法规等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建议。对此,我局物业管理处进行了认真学习,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调查研究,结合全年工作重点,提出了诸如健全房屋维修基金日常使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行居住物业管理分等级收费、提高物业公司收费及收费使用的透明度等一系列改进措施。这些措施的提出离不开代表、委员高质量的意见、提案,反过来,意见、提案被政府吸纳也在现实层面实现了其最终的意义和价值。
三是明确提高办理质量是综合因素的集中反映。办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牵涉到意见和提案本身的质量、办理人员的素质、制度的规范化程度、对民主议政的认识深度、工作流程与本单位本行业的切合程度、代表和委员与承办人员相互之间的理解和支持等。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前提下,要提高办理质量,只有秉持从政为民的思想,遵循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全方位、多角度地思考问题,不断改善我们的工作态度、工作制度和工作作风,才能推进上海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在明确办理思路和办理目标中奠定质量基础
在开展办理工作之前,对收到的意见、提案进行分析和归纳,有益于办理人员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为提高办理质量奠定基础。经分析,我局收到的意见、提案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反映房地产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综合性、宏观性和前瞻性。如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盘活本市房产资源”的第154号提案,抓住上海房地产业发展调整阶段面临的重要问题,并就如何解决商品房闲置和土地闲置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与政府坚持有效调控市场、稳步推进房地产业发展的目标不谋而合。在该提案办理中,我们主要凸现它对全局工作的参考和借鉴意义,并向委员汇报了我们将要推行的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具体措施,循此思路进行办理,委员表示非常满意。二是针对房地产政策法规的实施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土地供应方式的实施与完善问题、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问题、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及中介企业的资质管理问题、放宽廉租房条件问题、业主委员会的管理问题等。对此类意见和建议,我们注重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找出法规实施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有针对性地吸收建议,改进工作。三是就与普通市民居住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如关于整治环境中清除屋面垃圾的问题、关于加强住宅水箱的清洁及管理,防止藻类毒素污染饮用水的问题等。这些意见、提案所反映的事情虽小,却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联,作为人民的政府,对此类问题的处理,从某种程度上讲,更能体现政府的工作作风和职能属性。因此,必须态度诚恳,耐心细致,深入基层认真办好。四是市民居住生活中客观存在,但在目前的体制下,职能有交叉、管理有空白,很难确定具体主办部门的意见、提案。如关于生活供水的问题、解决空调机冷凝水滴流问题、物业管理收费应同质同价的问题等。对此类问题,我局确定了立足全局、摆正位置、增强公仆意识的办理思路,不推诿、不扯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会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通过对意见、提案的梳理分析,我局确定了“以意见、提案办理工作为抓手,推进行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办理工作总体目标。
三、在完善办理制度和办理机制中提供质量保证
近年来,我局致力于健全办理制度,完善运作机制,并把此作为提高办理质量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是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工作摆在局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把办理意见、提案与关心群众生活、为民排忧解难相结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每年“两会”结束后,我局结合贯彻市政府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在对前一年办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重点对做好本年度的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根据环境和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思路,补充、完善工作措施和要求。对代表、委员反映较集中的同类问题,实行归并办理;对一些与局本年度需重点推进的工作相关的意见、建议,列入领导调研课题,一并研究解决。
二是坚持重要意见和提案,重点办理。对涉及全局性或影响较大的书面意见和党派提案由局领导亲自处理。如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我局收到诸如如何加强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管理和业委会工作问题;如何完善物业管理法规等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意见提案31件,占总量的36%。我局在对这部分同类意见、提案分析梳理的基础上,由分管局长亲自主持召开座谈会,当面与代表、委员深入交换意见,加强协调沟通,最终形成了办理共识。局领导亲自办理意见、提案,不仅能使代表、委员的重要建议和意见直接进入决策层,真正发挥作用,更重要的是为各级部门领导亲自办理起到了示范作用,进而促进整体办理质量的提高。
三是实行三级网络办理。办理意见、提案是一项比较具体而细致的工作,必须有一支相对稳定、熟悉业务而又责任心强的办案队伍。五年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初步形成了由局分管领导、办公室领导和承办部门领导、具体承办人员构成的三级办理网络,并制定了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各承办部门领导作为办理工作的主要力量,为了使他们切实担负起办理意见、提案之责,局办公室经常主动与他们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并敦促其对每份答复件都做到亲自审核把关,提高了一手工作的质量。同时,局办公室还不定期对各承办部门进行催办,有效地解决了办理不及时的问题,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办理中“局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各业务处室为具体承办单位,承办部门负责人为办理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已形成,并步入良性运作阶段。
四、在把握重要节点中落实办理质量
近年来,随着我局收到的意见、提案数量不断增多,涉及问题更加广泛,为抓好落实,办理中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四个环节:一是“答复”环节。严格按照规定格式打印文稿,并由局办公室统一把关,使书面答复语气诚恳,问答相符,表述清楚严密。二是“审核”环节。所有的回复都由主办处室的负责人初审,把好处理过程的质量关、政策关,经分管局长审核签发后,再由局办公室统一发文。三是“督办”环节。除做好初次办理中的协调和督办外,我局还在意见、提案办复后,实施对办理结果的梳理―自查―再督办的工作流程,即先由局办公室将办理结果进行梳理,再下发检查落实通知到各承办部门,各承办部门根据要求首先进行自查,并将检查落实结果报局办公室,再由局办公室根据汇总情况进一步督办落实。由于环节衔接到位、自查督办有力,有效地促进了意见、提案的落实。如: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9号书面意见“沪闵路高架下一闲置地块临时绿化的建议”,我局已于2001年4月作出书面答复,当时的办理结果为“正在解决”。后来办理人员又对此进行了追踪落实,发现该地块的开发主体和开发进度都有了新的变化,便及时与代表联系并进行了书面汇报,代表对我们这种跟踪落实的做法非常认同和欢迎。四是“网控”环节。我局积极推进办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自1999年以来,实现了办理工作的自动化流转。建立了收文登录―来文拟办―领导阅示―主办部门办理―经办人办理―处室负责人审核―局办公室复核―分管领导审阅―局办公室发文的网上办理程序,不仅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加大了督办的力度,也为我局办理工作拓展新的发展空间提供了良好的设施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