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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三个第一” 认真做好意见和提案的办理工作(杨浦区政府供稿)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00

杨浦区人民政府
  2002年,我区共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7件(其中合办5件),市政协提案5件(其中合办2件)。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82件,区政协提案308件。在办理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三个第一”,认真做好办理工作。
  一、把倾听代表、委员呼声当作办理工作的“第一信号”
  代表和委员呼声较高、反映强烈的事情,往往就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政府各部门必须落实和做好的工作,要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信号”认真加以研究。如2002年,在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提案中,涉及有关市政建设、道路整治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区政府对此进行重点部署,有的将其列入了2002年区政府实事项目,有的要求职能部门,认真研究,重点加以办理。在市政建设上,区政府紧紧抓住市政建设黄金年的机遇,通过抓思想发动、抓矛盾协调、抓资金筹措,加快建设步伐,使一批市政工程项目得到了落实。在道路的整治和综合管理上,区政府提出了城市管理执法中建立联动机制,同时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市容环境长效管理的试行意见》,具体规定了我区景观道路、中小道路、居住小区整治等方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安、房产、规划、环保、绿化等15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建立了协调机制和考核制度等。
  二、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办理工作的“第一位置”
  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许多是需要政府部门研究解决的具体实事。区政府各承办部门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放在办理工作的“第一位置”,认真开展办理。如市政协委员忻元龙提出的改善五角场环岛交通的提案,我区分管领导亲自阅批,责成区公安分局提出办理意见。区公安分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吸纳了委员的意见,即每晚8时之前,禁止货运车进入五角场环岛,并将五角场环岛道路从二车道拓宽到三车道,使五角场地区的道路交通得到了较大改善。又如区人大代表张金美、柏秋芳等提出对控江路680弄11号自来水总管进行改装的建议,区卫百辛(集团)公司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派员到实地勘察,制订了施工方案,目前该工程已正式开工。再如区人大代表杨俊等提出的要求拓宽佳木斯路过境石桥的意见,区建委派员进行了现场踏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佳木斯路过境石桥西侧新建一座桥梁,同时,辟通佳木斯路与松花江路,该工程预计2003年6月竣工。
  三、把让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第一标准”
  让人民群众满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办理工作而言,使代表、委员满意始终是我们办理工作的“第一标准”。近年来,我们围绕提高意见、提案的解决率,坚持从完善办理制度入手,抓好规范办理。一是建立考核机制。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上海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将办理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坚持按期办复制度。在办理中,及时落实承办单位,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统计办理进度,通报办理情况,加大督查、催办力度,确保意见、提案在法定时限内按期办复;三是坚持走访制度。按照办理工作走访代表、委员必须达到100%的要求,坚持在书面答复之前,承办部门主动做好走访工作,事先与代表、委员沟通办理设想,充分吸纳他们的意见,待形成办理共识后再进行答复;四是坚持复查制度。在办理工作结束后,通过发放意见征询单,听取代表、委员对承办部门的办理态度、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对反馈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及时与代表沟通,进行重新办理并再次答复代表和委员。通过这些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提高了代表、委员的满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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