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三个环节”,提高办理质量(市教委供稿)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随着“科教兴市“战略的深入实施,教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代表和委员们越来越重视和关心教育工作。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市教委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751件。为了及时办理、认真落实好这些书面意见和提案,委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把办理工作作为体察民意、吸收民智、倾听社会各界对本市教育工作情况反映的重要渠道;作为接受监督、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规范办理,狠抓落实,确保办理工作质量。根据办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合适的办理工作制度,并以此为抓手,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在具体办理过程中,着重抓好三个环节:
一、抓好答复环节,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实实在在地答复代表和委员,是办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为此,委领导要求各职能处室在答复时,对能办到的事,不打埋伏,如实告之代表、委员;对困难和问题不隐瞒,以诚恳的态度,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对难以做到的事不许愿,注意与科学论证相结合,说服代表、委员。具体答复过程中,认真把好两关:一是拟办关。我们专门印制了办理工作的表格,对主会办格式、书写的纸张、答复的注意事项、完成的日期等提出要求,在分办时附于书面意见和提案上一起交与处室。许多处室一把手亲自抓拟办工作,对处内所办书面意见、提案的答复稿严格把关。二是审核关。在具体审核过程中,认真对待每一件书面意见和提案,每一件答复意见必须经过职能处室定稿,委办公室核稿,委分管主任审核,委主任审定签发四个环节,层层把关。无论哪一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答复内容都要认真修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确保每一件书面意见和提案的答复质量。
二、抓好走访环节,积极沟通,有效落实
积极主动地与代表、委员沟通办理情况,是办理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为此,要求各承办处室加强走访,及时交流信息,力争走访率达到100%。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坚持走访代表、委员,对一些书面意见、提案中还不够明确或在理解上有偏差的问题,承办人员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摸清真实情况。对一些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意见和建议,承办人员及时向代表、委员解释,实事求是说明情况,以求他们的谅解。书面答复稿形成后,先由承办人员向代表、委员汇报,征询意见,如果他们认为不需面访的,采取传真、复信等方式,将书面答复草稿送至其处征询意见,在得到认可的情况下,正式打印答复。有的处室还将代表、委员请进委内,结合市教委的工作,就他们提出的书面意见、提案进行深入探讨研究;有的处室多次走访代表、委员,向他们汇报进展情况,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还有的处室在办理由多名代表、委员联合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时,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
对党派团体提出的提案,明确先由承办处室领导走访,然后再由委分管领导集体走访,进一步听取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使提案人和党派、团体的负责人满意或理解。近三年来,通过这种方法,由我委主合办的44件政协党派提案,已经解决的有2件,正在解决的有17件,计划解决的有8件,留作参考的有7件,其余10件的部分建议,由于主客观条件一时还不具备,暂时还难以解决,委领导在集体走访中作了充分解释,得到了提案作者和党派团体负责人的理解和谅解。
三、抓好催办环节,及时办理,保证进度
为了确保书面意见和提案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办复,我委把办理工作列入机关工作的督查项目,由委主任亲自抓进度。“两会”后的每一次行政办公会议,就把确保意见、提案的办理进度列入会议的议题。平时,委主任和秘书长经常向办公室了解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办理进度以及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并及时给予指导,确保办理工作正常进行。委办公室将领导的指示及办理要求和进度,分阶段通知各处室,并根据各处室的办理情况,定期发放催办单,将未按要求和进度办理的书面意见和提案告之处室,督促处室及时完成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