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督查机制,搞好规范办理 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上海铁路局供稿)
上海铁路局
近年来,我局办理的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虽然数量不多,但领导十分重视,特别是今年引入督查机制后,强化了办理责任,有效提高了办理工作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引入督查机制,强化办理责任
为做好办理工作,我局强化了内部责任机制,重新明确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办理工作由原来局办秘书科转为值班室的职责范围;办理程序由原来秘书将书面意见和提案送分管领导阅批后,按一般公文转有关部门分口处理,改由督办人员集中办理,立项督查。在办理过程中,先将办理内容填写督查送审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向各承办部门或单位发出督查通知,做到件件通知单有编号、有完成期限、有领导要求,有主协办单位、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使承办部门和承办人做到职责明确,期限明确,联系人也做到相对稳定。不再会出现由于领导和秘书出差等情况而造成联系脱节,延误办理时间的情况。现在我们感觉到办理工作责任更明确、联系更方便,信息渠道更畅通了。
二、超前研究部署,提高办理效率
2001年,曾有两份提案要求解决火车鸣笛带来的噪音问题,由于受当时内外部各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解决的难度较大,工作未取得明显进展,很难给委员满意的书面答复。考虑到今年“两会”上可能仍有类似的意见、提案(今年实际收到两件),因此,我们在“两会”召开前,就提前做好有关准备:一是分管局领导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多次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开会,统一办理态度,克服为难情绪,加强多方协调,于2001年10月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减少铁路机车鸣笛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对出入上海市区的旅客列车机车鸣笛作了相应限制和原则规定。二是投入大量资金在市区铁路干线两侧增设防护设施,对大量的平交道口改造成立交,同时封闭大量的人行过道,解决各种车辆和行人穿越铁路问题。在老北站(客技站)安装地面电源,解决了发电车预热时产生的轰鸣声。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对噪音进行测试,并配合市环保部门研究增设噪音测试网点。由于我们提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使得对该类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比较主动,书面答复得到了代表、委员的肯定。由于多种原因,要完全解决火车鸣笛带来的噪音问题,可能还需较长时间,但经过我局的努力,目前已经有了一个良好开端,我局将继续把此类意见、提案列为重点,积极地开展工作。
三、搞好规范办理,提高办理质量
实践中,我们认识到搞好规范办理,是提高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质量的关键。办理中,重点在严把“三关”上下功夫:一是文稿答复关。在书面答复时,坚持对答复材料严格审核,严格规范行文格式,合格一件答复一件。如竺秀勤代表建议“大力整治沪太路453弄(铁路新村)脏乱差”的问题,分管局领导在审签时,对答复稿中反映出的认识问题不到位、甚至出现推诿的现象,几次退回要求重拟,直至达到要求。二是联系沟通关。对一些难度不太大的意见和提案,在书面答复前,先与代表、委员电话联系,简要汇报答复的内容,进一步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其表示理解或满意的情况下,再正式予以答复;对一些目前条件不具备、办理难度较大的意见和提案,一般采取上门走访的形式,向代表、委员介绍办理情况、采取的相应措施、存在问题和暂时不能解决的原因等,使他们对办理过程有一个比较详尽的了解,在形成一致意见后,才正式答复,取得了较好效果。三是跟踪反馈关。由于今年是本届人大、政协的最后一年,因此,在办好今年书面意见和提案的同时,我们十分重视对往年未完全解决的意见和提案进行梳理和跟踪。如政协委员金礼福去年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控制铁路机车鸣笛噪音”的提案,虽然问题还没有解决,但一年来工作有了新进展,我们就将有关情况向提案人作了书面反馈。
通过办理工作我们还体会到,做好办理工作,承办人员的认识必须提高,责任和服务意识必须加强。因为,代表、委员的意见、提案集中了民意民智,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利益,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行使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渠道。把书面意见和提案落到实处,不仅能密切党和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推动政府部门的各项工作,还是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下一步,我局将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