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早、准、实”,切实做好办理工作 (宝山区政府供稿)
宝山区人民政府
近年来,区政府及各部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办理工作与履行服务宗旨,实践“三个代表”有机结合起来,在“早、准、实”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早”,争取办理工作的主动性
办理中,为把握办理工作的主动性,真正做到“民有所求,我有所应”。一般在“两会”召开前,各承办部门就着手对办理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一是主动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把听取代表、委员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每年,“两会”前,区政府领导带领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召集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一方面听取他们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通报政府工作,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政府当前在想什么、正在做什么。与此同时,许多承办单位也主动邀请部分代表、委员进行座谈,沟通情况。如区宝房集团召开部分代表、委员和物业公司经理座谈会,通报集团以及所属物业公司的工作情况,探讨、交流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和途径,并对代表、委员在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当场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节点。由于工作启动早,近年涉及该集团办理的意见、提案明显减少。二是健全办理网络。为确保意见、提案的按期办复,各承办部门都建立和健全了由部门领导分管,专职承办人员负责的办理工作网络。区政府办公室还在“两会”召开前,组织新任承办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市、区政府有关办理工作的规章和制度,让他们掌握办理工作程序、方法,尽快进入角色。一些承办部门还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细化办理工作办法,如区公安分局专门制订了意见、提案办理的流程图,分4阶段、18个环节,每个阶段不仅明确了办理内容,而且明确了责任部门,办理要求,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规范化。
二、抓“准”,把握办理工作的针对性
做好办理工作,只有准确把握代表、委员的思想脉博,了解他们所提意见的真实内涵,有的放矢,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办理中,我们围绕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做到:一是梳理分类,明确重点。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对意见、提案进行梳理分类,将一些涉及面广、久拖未决的问题,分别报送各位分管区长阅批,并按照领导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抓好落实。对一些办理难度大的问题,区政府领导不仅及时阅批提出办理意见,有的还亲自邀请代表、委员座谈,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如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已连续几年提出的“关于取消吴淞大桥收费问题”,乐景彭区长对此十分重视,专门约请部分代表、委员座谈,沟通情况。经市、区两级政府共同努力,终于在2002年7月1日解决了这一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有的承办部门,还注重发挥职能科室的作用,对意见、提案坚持集体“会诊”,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办理重点,研究解决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二是深入调查,找准对策。各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着眼于解决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如: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提高海岛老百姓生活水平”的建议,顾佳德副区长十分重视,结合“三农”工作,专门带领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赴两岛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就业安置、最低生活保障、扶贫帮困机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措施。
三、抓“实”,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性
办理中,我们讲求办理实效,把提高问题解决率和提高代表、委员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一是加强协调,形成合力。一些意见、提案提出的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协调各方才能真正解决。因此,搞好协调是解决难点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近年来,区政府一直明确,对办理难度大的意见、提案,坚持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如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整治影响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面貌的夜排档、乱设摊问题,区政府明确由区市容局负责牵头,要求卫生、工商、公安、街道、乡镇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经过一个时期的综合整治,使我区中心城区市容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观。二是加强交流,做好跟踪。办理中,各单位把加强与代表、委员之间的沟通,与本部门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起来。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先协商、后答复,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每办一件意见、提案基本上做到与代表、委员至少有一次以上的沟通交流。通过沟通,一方面共同研究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另一方面增强办理工作的深度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此外,各承办部门在意见、提案办复以后,区政府办公室还注意及时收集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加强督办。特别是对反馈不满意的意见、提案,要求有关承办部门认真开展复查或重新办理,力求做到使代表、委员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