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做好意见、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推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新台阶 (市建委供稿)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本届“两会”的5年间,正值上海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管理逐步加强的时期,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此给予了极大的关注。5年来,我委收到的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呈现以下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数量多。我委一直是市政府各大口中办理书面意见和提案较多的单位之一。据统计,5年间共收到代表议案4件、书面意见224件(其中主合办件189件,会办件35件);委员提案323件(其中主合办件283件,会办件40件)。二是关注点发生变化。5年来,书面意见、提案所涉及问题的解决要求明显提高。这些意见和提案准确把握了上海城市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更广泛地反映了广大市民的意愿,由关注城市建设问题转向更加重视城市管理问题;由关注局部性问题转向更加重视全局性问题;由关注表层问题转向更加重视深层问题;由关注一人一事的具体问题转向更加重视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问题。三是要求立即见成效的多。城市建设和管理涉及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其意见和提案往往都有非常具体的目标指向和时间节点,解决起来一般都需要深入现场踏勘、细化解决方案、落实责任主体、筹措所需资金、明确解决期限,为此,必须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且要让代表、委员和有关市民感受到具体、实在的落实成果。
经过努力,我委比较圆满地完成了办理任务。代表书面意见中,列入“正在解决”的有54件,列入“计划解决”的有69件,“留作参考”的有66件;政协提案中,列入“正在解决”的有65件,列入“计划解决”的有82件,“留作参考”的有136件。经过努力,书面意见已经解决的有69件,占主办件总数的有37%,政协提案已经解决的有110件,占主办件总数的39%。
回顾5年的办理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强化制度建设,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基础
5年来,市建委历任领导一直高度重视办理工作,逐步形成了“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信访部门协调抓”的工作格局,并不断建立和完善了党政联席会议制、领导走访制、主要领导亲办制等工作制度。
(一)建立和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不断明确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方向。从1998年开始,我委建立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规定每年“两会”召开前,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提出具体办理目标和要求。2000年,为了加强建设系统办理工作的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建设系统内建立“委领导―局领导―办公室领导―承办员”的办理工作网络,从而使办理工作的责任更加明确。根据形势发展需要,今年党政联席会议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办理工作要着眼“三新”(即新思路、新方法、新效果)和坚持“三个到位”(思想工作到位、办理计划到位、具体措施到位)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二)建立和完善领导走访制,不断加大协调处理难点问题的力度。在每年意见和提案办理过程中,我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抽出时间,带队走访有关代表、委员和相关部门,倾听意见、通报情况,协调处理各种重点、难点问题。今年初,我委原主任张惠民同志带队走访民革上海市委,针对部分政协委员提出的要求加快上海轨道交通建设的提案,向他们全面介绍了“十五”期间上海轨道和地面交通建设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使委员们对上海未来交通发展有了详细的了解。由于答复材料准备充分,情况介绍翔实,得到该委的好评。同时,其他分管领导也都按照工作分工,针对相应意见和提案的难点内容,分头带队走访。经统计,今年我委领导直接走访协调的书面意见和提案有18件,占年度总数的21.4%。
(三)建立和完善主要领导亲办制,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效率。对涉及全局的重点意见和提案,我委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自阅办,并都作为急办件优先办理。作为第一责任人,5年来,我委原主任张惠民同志阅批和提出处理意见的书面意见和提案141件,占总数的30%;听取专题汇报19次,亲自协调解决47件书面意见和提案所提的问题。现任主任熊建平同志阅批今年书面意见和提案41件,占办理总数的48.8
%。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办理,使我委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并使重复办理件逐年减少。
二、抓住主要环节,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
5年间,我委在书面意见和提案办理中,始终抓住“会前准备、会中协调、会后推进”三个主要环节,针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若干重点、难点和倾向性问题,认真解决落实。
(一)会前充分准备,做到心中有数。每年“两会”召开前,我委都要召开系统内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座谈会,汇报上一年工作情况和新一年工作打算,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从中了解他们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切实完成当年“两会”办理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一方面,对“热点”问题进行全面梳理。2000年“两会”前,我们梳理了道路交通、旧区改造、动迁安置、住宅质量、城市建设对环境的影响等5大类问题;2001年又梳理出提高综合执法效能、新一轮旧区改造、轨道交通建设、保护大气环境等4大类问题。另一方面,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提前准备相关预案。今年初在部分人大代表座谈会上,有代表要求加快理顺综合执法管理体制,完善综合执法授权方式。委领导当即责成有关处室提前开展调查研究,并制定了比较详细的办理预案,还在今年第一季度将试点和调研情况向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市分管领导作了汇报。经过层层推进,国务院最近已正式下文授权开展这项工作。由于准备充分,使许多问题会前就得到妥善解决。本届人大和政协的5次会议与上届相比书面意见和提案减少19.2%。
(二)会中加强协调,提出解决方案。每年“两会”期间,我委都成立由委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办理工作小组,接受代表现场咨询,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当场拍板,限时解决。1999年现场办理时,许帼光等2位代表要求将蒲汇塘列入全市中小河道整治计划。原主任张惠民同志现场解答后,分管副主任立即带领有关处室同志赴现场查看,并与徐汇区协商,提出了整治方案。“两会”后又走访代表,汇报处理情况。2002年现场办理时,陈子壮和竺秀勤代表提出,闸北区宝山街道二级旧里以下住房多,人口密度高,要求在新一轮旧区改造中给予政策倾斜。接待中,带队领导从旧区改造政策上,对其作了详细解答,代表们表示满意。据统计,市十一届人代会的5次现场办理,我委共收到意见、提案85件,其中64件当年就得到解决。
(三)会后加快推进,确保工作落实。会前、会中难以解决或形成方案的问题,往往是跨部门、跨区县,并涉及资金和责任归属及各方利益平衡难度较大的问题。上世纪90年代后期,加快区县交界处“断头路”、“瓶颈”路段的辟通,是每次“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呼声很高的问题。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一方面,委领导每年都要抽出一定时间下区县调研,实地考察,协调各方意见,帮助有关区县制定计划;另一方面,要求有关处室提前做好技术方案等准备工作,一旦条件成熟,即付诸实施。如桂林北路辟通、吴中路拓宽、吴中排水系统建设等,涉及徐汇、闵行、长宁等区,同步推进难度大,在我委的积极组织协调下,终于在2000年开工建设,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我委还把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作为推动重大矛盾解决的动力。几年前,市民群众对住宅质量问题反响强烈,引起代表、委员的关注。我委经过调研,于1998年协调成立了市住宅局牵头的全市住宅质量整治办公室,并梳理出全市范围内需要重点整治的项目84个。几年来,通过市、区联手,目前已有82项整治完毕,基本解决了本市住宅质量历史遗留问题。
三、不断举一反三,是做好办理工作的有效途径
书面意见、提案是信息平台。政府主管部门不仅要了解具体信息,解决具体问题,更要把握总体取向,进而不断调整、改进和完善自身的工作,这是做好办理工作的关键之所在。因此,我们在办理工作中不就事论事,而是通过对某件书面意见或提案的办理,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力求从体制、机制上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从而帮助政府部门不断提高宏观管理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进一步重视把握市民需求变化的总体取向。从城市管理的比重上升及关注重点的转变中,我们看到了广大市民对城建工作需求变化的总体取向――把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同维护市民切身利益、提高市民日常生活的质量有机结合起来。这些取向既是宏观的,又是具体的。轨道明珠线一期工程竣工通车后,部分地段噪音问题对居民生活的影响突出,引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关注。我委在对该类意见和提案办理后,专题研究了城市建设中如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功能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政府部门如何在更高起点上思考满足社会需求等问题,从而保证了在以后几年上马的市政重大工程前期准备中,充分考虑到长远发展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二)进一步重视研究解决潜在性、制度性问题。集装箱海铁联运、技术规范跟上技术创新步伐、老开发区建设、停缓建工程治理等意见和提案,或涉及城市(产业)发展规划,或涉及行政管理制度建设。如1996年国务院提出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但上海尚未形成多制式联运规划;如地方性技术规范修订周期长、内容仍然陈旧,难以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上海建设高速发展的新要求。这都要求政府工作未雨绸缪,前瞻性地筹划发展,研究问题。今年“两会”人大代表要求规范招投标市场的呼声较高。对此,委领导要求要在贯彻“依法治市”方针的总体要求上加以把握。此后,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并充分吸收代表意见后,在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加快制定和出台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三)进一步重视行政行为设定的合理性。像高层建筑脱排与热水器管道合用问题,涉及政府在推行强制性与非强制性两种不同性质规范中所应承担的两种不同的行政责任(后果),由于在设定中未能严格区分,发生问题当事人往往直接找政府。同样,综合执法中设立公安城管大队,也涉及行政行为的合理设定。对代表、委员反映的这些深层次问题,我们都专门列入了调研课题,一旦条件和时机成熟,就及时对各类具体行政行为的设定作进一步清理。
(四)进一步重视长效管理与社会政策的关联度。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改善综合执法社会环境等,或是要求提高市民素质、或是解决下岗人员的就业与保障、或是完善外来人口的管理。这都与社会政策有关,随着城市开放度、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长效管理与社会政策的关联度更加紧密。为此,我们认为,一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拓宽视野,重视对社会政策的思考研究;另一方面,要适时提出疏堵相结合的政策方案,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