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促进上海市政建设和管理的协调发展(市上海市政局供稿)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提案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是参政议政、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在推进政府职能部门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认真做好意见、提案的办理工作,不仅是国家机关应尽的职责,也是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改进工作作风,使政府工作更充分地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意愿,不断提高规划、决策、建设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渠道。长期以来,上海市政建设和管理得到了全市各级人大、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普遍关注和高度重视,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不辞辛苦地献计献策,在更高起点上为推进上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作中,我局始终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作为推进市政建设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作为检验各项工作是否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体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标准和镜子,认认真真地办好每一件意见、提案。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以来,我局共收到代表书面意见131件,政协提案147件。其中涉及政策方面的占17%,规划方面的占28%,管理方面的占24%,建设方面的占18%,燃气方面的占13%。所提意见和提案涉及五大类37个方面,主题鲜明,针对性强。我局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规定程序、格式和时限要求逐项办理。目前,意见、提案所涉及的问题已解决的有221件,占总数的79.4%;正在解决的有6件,占总数的2.2%;列入计划解决的有14件,占总数的5%;留作参考的有29件,占总数的10.6%;暂时难以解决的有8件,占总数的2.8%。每年意见、提案的办复率达到100%,办理质量逐年得到提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不断增强做好办理工作的自觉性
做好意见、提案办理工作,前提在于端正认识,关键在于领导重视。我局各级领导坚持“与时俱进”,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办理工作提高到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尊重代表和委员权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并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每年年初我局党政主要领导在干部大会上,都要结合办理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新要求,反复强调做好办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自觉性,要求各级领导结合转换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办好意见和提案;“两会”召开后,结合贯彻市政府办理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办理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并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各项要求和措施。各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不断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把让代表、委员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落脚点,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即把办理工作与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与认真破解急、重、难主要矛盾和问题相结合;与优化和完善市政规划和管理措施相结合,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含金量”,使办理工作充分融合于全局工作之中,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各司其职,完善制度,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作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我局历任局长都十分重视办理工作,尤其对一些有代表性和涉及建设、管理大局的重要意见和提案,都亲自过问,并到实地进行调查。如张金康、王逸等代表提出的“本市公路实行省市交界处及沪杭、沪宁高速公路在上海段内实行‘一门式’收费的建议”,应名洪局长不仅要求有关处室将此建议作为课题来研究,提出可操作性方案,而且亲自带领公路处、科技处、计财处和高速办等有关部门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最终提出了实施方案。局办公室作为办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加强与有关处室和单位的协调,保证办理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办理质量,由局办公室统一整理答复件,并亲自向代表、委员汇报,或进行直接面商。从而形成了“行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部门直接抓,承办处室和单位配合抓,承办人员具体抓”的格局。办理中,我局还摸索和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一是“交办”制度。收到意见、提案后,局办公室及时进行分类整理,以书面形式与各有关处室和单位进行交办,并提出质量和时限要求。二是“催办”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与各相关处室、单位的协调和联系,及时了解办理质量和工作进度,做到初期普遍联系,中期重点催办,后期督促解决,末期逐渐清理。三是“走访”制度。对代表、委员书面答复,坚持先预约,后走访,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说法。四是“跟踪”制度。每件意见、提案答复后,局办公室再进行分类登记,跟踪检查,抓好落实。如钱杭代表和雷啸霖委员分别提出的“关于清理和拆除市区交通干线上残留铁轨的建议”,王惠娟代表提出的“关于北新泾镇哈密路(长宁路――天山路)无人行道,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等建议,我局在答复后又进行了跟踪,配合相关单位抓好落实,确保问题得到真正解决。
三、广纳谏言,改进工作,不断推进市政建设和管理水平上台阶
加强直接沟通,充分汲取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是办理工作获得代表、委员认同和满意的重要前提。对意见、提案的办理,我们始终坚持能办的一定要办好;一时办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努力办好;暂时难以办理的,积极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并列出时间表,争取早日予以解决;对确实办不了的,主动向代表、委员说明原因,努力寻求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配合我们共同做好对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如张保等代表提出的“要求搬迁320国道金山区兴塔镇通行费征收站”的建议,我们在上门面商时,不以有关文件框框和领导已定的调子简单处理,而是注意办理艺术和效果,坚持从实际出发,先向代表汇报办理想法,同时召开市、区、镇人大代表座谈会,共同探讨一些新的解决方法和思路,从而使代表很好地理解了我们的工作。对此建议,我局仍在进行跟踪调查,拟在今后的高速公路网建设中予以充分考虑。
在意见、提案办理中,我们不仅仅满足于件件有答复,而是通过吸纳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意见,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市政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如赵良生代表提出的“关于恢复外环线龙柏新村段防噪音设施的建议”,黄玉凤、毛荣发委员提出的“关于尽早解决外环线龙柏四村路段噪声”问题的提案,局领导十分重视,责成有关部门积极会同市绿化局规划生态防护林带,并在靠近航华新村的几处桥梁结构上设置了防噪声屏,优化了周边生态环境,降低了噪音,提高了居住质量,得到了代表、委员和附近居民的称赞。又如俞位恩委员提出的“关于用大方砖在人行道上铺筑质量太差应迅速改变的”的建议,我局根据委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到实地进行了勘察,查明“西班牙”大方砖确实存在表面光滑但不吸水,易翘动等弊端。因此,借去年上海举行APEC会议之机,列出时间表,要求各区县市政管理署对全市铺筑的大方砖进行普查,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立即更换,尚可使用的则加以养护、修补,确保行走安全和市容整洁,得到委员的好评。
当然,我们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和不足,有些意见和提案因受资金等因素制约,还不能及时或很好地解决;有些意见、提案的基本设想尚未列入规划或考虑之中,解决起来需有一定的过程。但是,这些意见、提案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对市政建设和管理的关心和支持,是推动各项工作的动力。我局将继续以务实的精神,认真做好办理工作,为更好地提高整个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