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三个环节”,提高办理质量(黄浦区政府供稿)
黄浦区人民政府
我区“撤二建一”两年来,共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11件,市政协委员提案25件;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207件,区政协委员提案530件。通过办理工作不仅推动了我区的各项工作,同时也解决了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受到代表、委员的称赞。办理中,我们注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区“两会”结束后,召开区长办公会听取市区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的情况汇报,并对全区办理工作提出目标和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对收到的书面意见、政协提案进行分类梳理,落实承办部门。随后区政府又召开全区办理工作会议,对办理工作作进一步动员和布置,要求各部门领导亲自挂帅,落实责任,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要主动想、主动办、主动协调、主动落实。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办理的问题,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位分管副区长还对一些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意见、提案作出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各承办部门按照区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及时召开交办会,将办理工作分解到职能科室,落实到责任人。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职责明确,使我区的办理工作真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协调督查的工作局面。
二、突出重点,破解难点
我区在办理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反映强烈,代表、委员呼声大的问题,作为重点认真进行办理。对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但经过努力,创造条件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案,抓好落实。如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黄河路凤阳路口整治”、“关于河南路作为本市三横三纵主干,几段瓶颈的改造应尽早纳入政府工作日程”等意见和建议,引起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年来,城区交通难的问题,一直是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突出矛盾。今年,区政府将交通综合整治列入了区政工作的重点,聘请专家制订黄浦区道路综合整治规划。徐建国区长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提出了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缓解城区交通难的对策。分管城建的副区长也多次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承办部门在意见、提案的办理中,及时与代表、委员沟通,认真采纳和吸收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了全区交通整治总体规划。此外,区政府还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实际问题作为办理重点,抓好落实。据统计,在2002年的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中,此类问题共有40件,其中要求解决老式房屋分装自来水表、电表,小区化粪池满溢,弄堂门口积水,行人道乱停车问题居多。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中,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抓好落实,使代表、委员满意,群众受益。目前,除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解决以外,已有21件得到解决,4件正在解决之中。
三、健全制度,加强督办
近年来,区政府非常注重抓制度建设,并制定了一整套办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区政府办公室及时向各承办部门印发办理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办理须知,要求各承办单位严格执行、规范办理。在办理程序上,坚持“走访在前,答复在后,沟通在前,办理在后”。在具体做法上强调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在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前,将答复件先送区政府办公室审阅,若发现办理态度不认真、答复不明确等问题,及时与主办部门沟通协调,退回重办;第二个环节是在主办单位办理结束后,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使其直接了解承办人员答复的情况以及走访代表、委员时反馈的意见。在办理工作的检查验收上,对答复代表和委员“已经解决”的问题,先由各承办单位进行自查,然后,由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采取现场踏勘和听取代表、委员反馈的“双重验收”,一一查验,确保解决的问题真正兑现;对答复代表、委员“正在解决”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按时间节点抓好跟踪落实。区政府办公室根据承办单位排出的时间节点实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复告代表、委员,确保“正在解决”的问题在下一次人代会前全部得到落实,真正做到言而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