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将推出10万套全装修房
旨在让老百姓“省心省力省钱”的全装修房,继去年建设3万套后,今年上海将推出10万套,2005年新建住宅将基本实现全装修。据悉,市住宅发展局试点工程全装修房,住户满意率高达95%。
与此同时,一些房产商嗅到了全装修房潜在的市场商机,也争相打出广告,推出品质不一的“精装修房”、“全装修房”,而有关质量、服务等方面投诉也随之出现。
魏先生来电反映,他购买的全装修房,今年2月拿到钥匙进去一看傻了眼:房内渗水、卫生间瓷砖开裂、涂料霉变……几经投诉,无人处理。后在媒体干预下,开发商才答应予以解决,同时作出保修的承诺。
杨女士来信反映,她根据一则“精装修住宅”的广告,去看了某房产公司的样板房,感觉不错,当即付了2万元定金。不久,她来到售楼处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不料,售楼员却称,装修合同不包含在售楼合同中,需与指定的一家装修公司另签合同,而房产开发商对装修住宅质量不承担任何责任。而且合同上只简单地写了材料品牌,既没有标明等级,也没有价格。
接到读者反映,记者即走访了市消费者协会、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和市住宅发展局。据调查,读者投诉的“全装修房”,是由一些房产商自行建造的。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2月,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的有关装修房的投诉明显增多。除了房屋质量外,合同问题较为突出。一、先签订购房合同,再签订装修合同。实际是先交毛坯房,再议装修,而且装修材质、工期、违约责任在合同里只字未提;二、消费者被要求与由开发商指定的装修商签合同,一套房子两个合同、两张发票,装修合同由业主与装修单位签订,一旦装修房出现质量问题,房产商很有可能推卸责任;三、装修合同条款仅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部分来确定,约定不清,留下隐患。市消协投诉咨询部有关人员认为,上述做法实际已非真正意义上的全装修房,变成了毛坯房加装修套配。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一位负责投诉的先生告诉记者,今年春节后,有关全装修房的咨询和投诉电话比以往增多。从来电投诉的内容看,这些“全装修房”,有的是开发商衍生出的子企业进行装修,有的装修公司连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也不是。他们“全装修”的房子,一旦出现问题,售后服务难以保障,协会也无从在行业自律上对其进行有效督促。
什么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装修住宅”?据市住宅发展局的一位行家介绍,全装修住宅,是指房屋交钥匙前,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成的商品住宅。显而易见,“毛坯房加装修”就不属全装修房。推行全装修住宅,意在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让百姓得到实惠。同时规范装修市场,促使住宅装修生产从无序走向有序。
为了规范全装修房市场,从去年下半年至今,市住宅发展局就出台了一系列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的规范性文件。如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全装修住宅的第一责任人,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装修材料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明确;全装修住宅必须是完整的商品房,销售的房价中应该包含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两部分,开发企业不得另行收取装修费用;必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开发企业必须建造样板房,向消费者展示交房标准,交房时的装修质量不得低于样板房水平,样板房在购房者入住前不得拆除;规定开发商对全装修房装修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保修期自全装修房交房之日起计算。
据透露,市住宅发展局正着手开展“市民点评全装修房”和“优秀装修方案征集活动”。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则在筹建“全装修房研究中心”,旨在帮助家庭装修企业培训项目经理,提高装修企业层次和资质。有关方面也正在着手研讨新的合同文本和相关法规。相信随着市场的不断规范,市民一定能更真切地体会到购买全装修房的省钱、省力、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