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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实施校长任期目标管理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00

  崇明县从实际出发,多年来,在全县各校开展了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工作。此项工作是从1997年开始的,教育局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党政领导签订了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2000年6月第一轮任期目标届满时,教育局对全县各校进行了综合目标考核。结合这次考核,对全县教育系统116个单位的党政干部进行了调整。这次调整,单位干部变动率为56%,干部人数变动率为62%,提任中青年干部占干部调整总数的45%,调整后的学校领导班子学历水平提高,年龄结构合理,班子结构优化。
  2000年下半年至今,在总结实施第一轮任期目标责任制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又开始了第二轮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
  一、实施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具体方法
  为了探索构建学校自主发展与行政监督指导相统一的学校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县教育局制订了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方案。
  (一)“以校为本”,确立三个原则
  1、导向性原则。在任期目标的规划上,一方面突出“依法治教”,学校必须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端正教育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另一面强调“以校为本”可持续发展,坚持开拓创新,坚持创建特色,促进学校坚持自主发展。
  2、可行性原则,在任期目标的运行上,立足学校实际,根据各校办学的具体情况,挖掘办学潜力,发挥办学优势,在规范办学的基础上,为学校自主发展留有空间。
  3、实效性原则。在任期目标的达成、评价上,注重发展、提高,强调分类指导、分级评价,改变过去对不同发展阶段和不同层次的学校实行“一把尺子”衡量的做法。强调任期目标的实效性,增强学校自我诊断、自我剖析、自我提高的意识,提高系统管理的能力,促进学校办学水平的提高。
  (二)鼓励学校“自主发展”,确定两个目标
  《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是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主要内容,由学校第一责任人与教育局签订。在实施第二轮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时,教育局把责任目标分成“基础性目标”和“发展性目标”两部分。
  “基础性目标”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本县教育发展实际对每个学校所提出的基本要求;学校在依法办学、办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所必须达到的基本规范和水平。它具有规范性、统一性的特点。
  “发展性目标”是在学校达成基础性目标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发展和学校自身特点,立足于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创建个性特色的发展目标,也是学校自主发展、以校为本的具体体现。它具有选择性、个别化的特点。
  “基础性目标”由教育局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统一制订;“发展性目标”由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制订,然后报教育局审定确认。
  (三)加强过程考核和终结评价
  每年教育局都要在学校完成自评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年终考核对各校“基础性目标”、“发展性目标”的实施、达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评。考评主要采取学校自评与教育局评议相结合的方法。教育局根据考评结果给学校客观定位,并对存在较多问题的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
  校长(书记)三年任期届满时,教育局还要求各校对照三年任期目标责任书进行达成度自评,党政主要领导要完成三年任期的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各校进行终结性考核、评价。考核主要分四步进行,一是由校长、书记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述职;二是由考核组向学校教职工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党政领导的评价;三是查看有关资料;四是开展个别访谈。
  二、实施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成效
  1、加强了学校党政干部队伍建设。初步构建了学校干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退”的制约激励机制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改变了过去那种只要不到年龄、不犯错误就不离岗的干部任用制度,进一步增强了校长书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积极地为达到任期目标而不断自我加压、自我学习、开拓创新。
  2、调动了学校党政领导的工作积极性。实施校长(书记)三年任期目标责任制,使校长(书记)在办学、用人和分配上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广大校长书记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他们为了办好学校,开拓思路,积极创新,进行了一系列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热情,提高了教育质量,提升了办学水平。
  3、促进了学校的自主发展。由于在新一轮任期目标责任制实施中增加了“发展性目标”,因此,各校都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构建自己的办学特色,有力地促进了各校的个性化发展。近年来,该县“新基础教育”、“三园教育”的实验与推广,“自主教育”、“绿色生态教育”研究的深入,“鸟文化”课题的形成,都是各校追求自主发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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