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了解到,福建省目前已着手制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其草案即将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福建省降雨量大,台风暴雨多;境内多山,山地丘陵占福建全省陆地面积90%以上;地质条件复杂,岩石风化强烈,山坡土层厚,因此发生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危害性大、频率高,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之一。据不完全统计,自1996年以来,福建省共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38494处,造成370余人死亡,经济损失高达13.6亿元。
《条例(草案)》将确立一些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和制度,如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来源,强化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建立地质灾害治理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组织领导制度等。据悉,这一条例争取在今年下半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