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宝山区房地局、区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提出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出让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出让资金的管理。
土地出让资金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式。即:出让土地的各类收入,必须定期上缴财政专户;土地出让的直接成本和补偿支出等,须经区政府批准后,由财政专户直接拨付。
在土地储备、出让过程中所需的业务经费的收支方面,宝山区房地管理部门将开设专户,专门核算,并接受区财政、审计部门的财务检查。文件还规定,土地出让业务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个人福利、奖励性支出等与土地出让业务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土地出让资金收支相抵后的净收益,在宝山区政府、区房地管理部门、区土地储备中心及有关乡镇等之间的分配使用,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