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笔者从东山县旅游部门获悉: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将实施,这将为东山建设国际旅游海岛“锦上添花”。
素有“东方夏威夷”美称的东山岛旅游资源丰富,是福建省著名风景区,每年都吸引上百万名国内外嘉宾前来观光、旅游、度假、朝圣。为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县”和建设国际旅游海岛,东山县旅游部门多次征求财政、国土、建设、国税、地税、工商、林业等部门和上级旅游专业部门的意见,几易其稿,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的主要优惠措施有:对于引进旅游项目的单位和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及形象进度,予以相应的奖励,对于“飞地”旅游项目可视同工业项目将除税收之外的所有指标纳入引进单位的工业考核;允许以合资、独资、承包、租赁、股份制等形式,出(转)让景区(点)给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开发经营,最高年限40年;对所有旅游项目实行视同工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并对其道路、通信、用水、用电等配套设施予以重点解决;根据投资规模大小,按最低标准减半征收直至免收县级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的,经县政府批准,可给予最高40年的使用期并免缴土地使用费;对旅游企业符合标准的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三年内免征客运附加费。(朱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