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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将受更严厉的处罚。4月24日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作出此项修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加大处罚力度来制止不文明、不卫生行为,以防治“非典”。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主持会议。
修改后的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将被处以最高200元的罚款;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口香糖等废弃物,乱丢废电池等实行单独收集的特殊废弃物,将被处于最高100元的罚款。这些行为原先的最高罚款额为50元。对于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废弃物;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个人,最高罚款额也从100元提高到200元。
会议还听取了副市长杨晓渡关于本市“非典”情况的通报。
据悉,此次常委会首次采用了电视全程录播的方式。今后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探索建立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直播常委会审议过程等制度,进一步加强立法民主。
龚学平指出,当前,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大工作的第一位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将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与全市人民一起,坚决打好防治“非典”这场硬战。加大对少数人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目的是保护大多数人,保护全社会,也是保护市民自己。这是一件利国利民、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好事。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等出席会议。副市长杨雄,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