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物价局决定自今年4月1日起调整管道煤气销售价格。本次调价范围包括由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上海燃气市北销售公司销售的人工煤气,不含销售的天然气。
据了解,从4月1日起,本市各类用户包括居民及非民用煤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均比现行价格提高0.15元。为鼓励居民用户多用气,对居民用户每表每年度煤气消费量在6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仍按原价每立方米0.90元收取,不作调整。用气年度以每年4月份抄见数为基数,至次年4月份抄见数为一周期。凡是5月份抄表的用户,用气年度的起止周期顺延一个月。新用户按实际用气月份分摊年度用气基数。据测算,本次管道煤气销售价调整后,每户每月新增支出一般不会超过7.50元。
有关管道煤气收费方面的咨询或投诉,市民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在使用煤气中遇到的问题,可拨打市政83777全天候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