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3月13日下午,上海市工商局召开《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座谈会,上海市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太彤副市长指出,新《条例》的出台是本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上海的经济发展和整体形象。我们政府各级部门和组织必须把新《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一项要务,进一步宣传好、落实好,高度重视、理解和实施好新《条例》。
周太彤强调,实施新《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营造上海良好的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好新《条例》和严格实施好新《条例》,坚持创新有效的实施措施。实施好新《条例》的有效措施首先要建立在企业这一市场经营主体上,做到“宽”、“严”结合,各行各业要在实施措施树典型,并建立健全一个社会接受投诉、调解矛盾的网络。
周太彤还强调,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对消费维权工作,切实把新《条例》落到实处。要建立一支稳定的素质好的消保维权队伍,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一步给予人员、场地和经费等方面的必要支持,各部门和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在贯彻新《条例》、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进一步形成合力,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