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召回制度、上门推销7天内可退货、隐私权的细化和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在3月13日举行的消保条例实施座谈会上,社会各界对新条例给消费者带来的诸多便利表示肯定,副市长周太彤出席并讲话。
以新条例为契机,上海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在今年亮点颇多。“12315”投诉网络与申城企事业单位实现初步联网,投诉解决效率大大提速。在消协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了消协的调解效力。市民关注的小额消费争议仲裁中心也有望在近期揭牌,维权成本正在迅速降低。
周太彤指出,实施新条例是营造上海良好消费环境和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塑造上海城市精神也有积极作用,社会各界都要贯彻新条例,着力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