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人民调解协议自从去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赋予了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后,本市的人民调解工作如虎添翼。3月10日从市司法局获悉,由公、检、法、司等16个市级单位组成的上海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不久前已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本市的人民调解工作从社区迈向了行业,逐渐走进企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
《意见》要求把人民调解工作向行业、企事业、特殊区域推进,在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行业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多发的地区结合部,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大型集贸市场、重大施工场所和外来人口聚居地,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建立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涉及本单位职工的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