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为进一步保障本市广大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市职工互助保障会今天联合推出“上海市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
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在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企业)工作的女性从业人员(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均可在本人所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参加。保障期内每人限参保一份。参保缴费方式为每人每份36元,3年保障期满后不返还,或每人每份400元,3年保障期满后全额返还。
有关资料显示,近年来,本市女性妇科病检出率逐年增高,尤其是乳腺癌的发病率高居女性肿瘤病首位,且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的推出,将有助于那些罹患肿瘤的女职工及时获得治疗,增加她们的康复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