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2月16日上海市社科院社会学所卢汉龙等8名市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本市加快制订地方性社会救助法规的步伐。
议案建议,可在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7号立法议案有关《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草案提纲的参考基础上,补充以下几条意见:强调政府有责任鼓励和支持民间对困难群体的各种形式的帮助,并且规定受助者应提供准确的信息和必要的证明;救助内容在范围上需要有所界定,根据轻重缓急,以低收入的生活贫困为主,同时对大病、重病的医疗以及突然灾害造成的困难及时救助;对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确定要逐步参照世界银行的测算方法,以每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为贫困线;建立专业化的社会工作机构和队伍,协助政府从事社会救助的调查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