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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加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98

  2月11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市人民调解工作。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出席会议并讲话。
  刘云耕指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与时俱进,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为上海的长治久安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认真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调解组织建设,狠抓工作落实,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积极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探索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在总结发扬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与社区发展和稳定的形势需要相结合,与学习兄弟省市经验、国外诉讼外调处机制改革的有益经验相结合,与建设“国际化、市场化、信息化、法治化”城市的发展目标相结合,与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相结合,循序渐进,坚持不懈,使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再上新台阶。目前,全市共有区县社区矛盾调解中心18个,街道乡镇社区矛盾调解中心181个,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7904个,人民调解员109338人。近两年来,共调解处理各类纠纷12万余件,防止民转刑纠纷279起,防止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194件,调防群体性纠纷和上访2773多件,将大量社会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委主任吴志明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作出部署。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勤,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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