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继续健全完善廉租住房制度
“我要再次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一个温暖的家!”家住天津路的史太松一家三口,终于告别了蜗居陋室的窘境,喜搬廉租房,他抑制不住内心的感激之情。截至1月上旬,全市像史太松这样落实了廉租房源的家庭,已有3623户。这是记者从1月17日召开的本市廉租住房工作座谈会上获悉的。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韩正出席了17日的座谈会并讲话。
上海廉租住房制度是在经过两轮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向全市所有区县推开的。早在1999年,上海就发布了深化房改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将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2000年10月,上海廉租住房制度开始在长宁、闸北两区进行试点;2001年6月11日起,又在卢湾、徐汇、杨浦、普陀、虹口、宝山、闵行、浦东等8个区扩大试点。2001年12月8日,上海正式宣布在全市范围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实行租金配租与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金配租为主的配租方式。至今,全市共有4181户家庭提出廉租房申请,经审核,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有3730户,其中97%以上已落实了房源,圆满完成了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的实事任务。
廉租住房房源的落实,有赖于各方通力合作。据了解,上海已经建立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专户账号和季度报表制度,明确了廉租住房申请登记的要求与操作流程,并建立了廉租对象复核制度。
针对目前上海房地产市场租赁价格和二手房价格上涨,寻找房源难度加大的情况,上海各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也积极参与到廉租住房房源落实的过程中来。黄浦、静安等区还分别组织了廉租住房租赁专场,请房屋租赁中介公司提供房源。
在1月17日的座谈会上,韩正对上海廉租住房工作的进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继续健全和完善这一深受百姓欢迎的制度。韩正指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关心,是为百姓做好事、做实事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让困难群众分享到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是我们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出发点和归宿。韩正说,廉租住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市民的基本住房要求,进一步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韩正还对下阶段上海深入推进廉租住房制度,提出了三点具体要求:
一是要总结经验,继续坚持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今后,上海将坚持租金配租与实物配租相结合,以租金配租为主的配租方式;在对象选择、公示、复核等环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操作流程。
二是要积极探索,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今后上海要建立廉租对象认定标准的调整机制,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扩大廉租对象覆盖面,为更多老百姓谋福利;探索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政府帮困救助职能的新途径;完善退出机制,定期对配租家庭进行复核,加强配租后的管理。据悉,去年一年上海共对4508户次廉租住房家庭进行了复核,因不符合民政救助等原因退出廉租住房的有251户。
三是要完善市、区职责分工,进一步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工作。进一步发挥街道、居委会、中介公司、物业公司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作用,扎扎实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会前,韩正走访了两户已搬入廉租住房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