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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首次与社会诚信体系联手,强化震慑威力!10月19日,静安区法院与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将法院判决后被送达执行高消费令的债务人信息,纳入上海社会征信数据库系统。这将使部分“老赖”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无法享受正常的贷款和持卡消费。
今年9月初,静安区法院执行庭对久不还债的债务人首次发放《限制高消费令》,对债务人在债务履行完毕前的高消费活动作出7项限制。当天接令的首批40名被执行人坐不住了,除1人当场付清所欠的近500元被执行款外,还有数人纷纷与法院达成付款意向。被执行人季某,原认为“限高令”只不过是摆摆架子而已,后来获悉法院是在动真格时,这才意识到不妙,慌忙给法院写了认错信,捧着1.9万元现金到法院归还本金,利息部分保证年底前还清。不到一周,有15%的被执行人全部或部分履行了偿债义务。
然而,面对法院的“限高令”,还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置若罔闻,抱有“软顶”的心理,个别人甚至不签收“限高令”。今年9月中旬,法院通过证券结算中心,查获少数几个“限高”当事人不实相告,暗中炒股,遂依法对其中拖欠银行贷款数额较大的薛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
对付这部分“老赖”,静安区法院想得更远,萌生了动用社会力量进行制约的想法,并找到合作伙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去年以来,资信公司先后与上海移动、上海联通、市北自来水和燃气公司等签定个人联合征信合作协议,使这些公司久欠不归的帐款得以迅速回收。19日签订协议后,静安区法院将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个人和企业信息,由资信公司纳入上海社会征信数据库系统,使这些个人和企业的经济活动受到极大制约,无论申请贷款还是申领信用卡,都将遭到银行的限制或拒绝。静安区法院副院长王浩称:让这部分人要钱无法贷,有钱不能用。
10月19日,法院从首批120余名“限高”当事人中,挑选了部分拒不履行偿债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名单递交给上海资信有限公司,输入电脑。法院还将逐步向“限高”当事人发出告知,声明其不良纪录已被纳入上海市社会征信数据库系统,并将在一定条件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