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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出台个人购房借款新规定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476

  中国工商银行日前出台的对个人购房借款的新规定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10月9日从工行上海分行有关人士处获悉:新规定牵涉的三大变化中,上海市民已提前享受到了有关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变化的两大便利。
  据了解,中国工商银行此次对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的新规定为:个人住房贷款客户今后将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等进行变更和调整。
  根据这个办法,借款人可在银行同意后,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从而增加还款能力;通过调整还款方式,合理调整还款计划;通过变更抵押物,可以实现已购房屋的更换。但贷款期限缩短仍按现行提前还款方式处理。
  其实,对于上海购房者来说,已提前感受到了市工行有关政策改变带来的好处。据悉,在2000年下半年,市工行已对在贷款期限内延长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放了“口子”,允许房贷者拉长“战线”、减少每月还款额。
  而对于还款方式的变化,市工行在一次还本付息、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3种方式中,已允许一次还本付息向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两种方式的转变;同时,在房贷者还未产生还款记录的前提下,允许等额本息还款与等额本金还款两者方式之间的转变。
  对于抵押物的变更和调整,因牵涉到房产部门,目前市工行只允许在同一小区内购房进行抵押物的变更。至于何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抵押物的变更和调整,目前正处在与市房产交易中心协调的过程之中,预计在不久的将来即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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