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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面启动法官职业化建设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507

  法官职业化建设在上海全面启动。虹口、黄浦区法院最近出现一个新“工种”―――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审理、裁判案件。在这两所法院“悄悄”试点的同时,市高级人民法院从社会招聘的首批聘用制书记员,也奔赴全市各级法院,并将在法院“终身”从事书记员,永远不能晋升法官……
  过去,曾经有一些人未经严格专业选拔、训练就当上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指出:医生不懂医会治死人,法官不懂法会害死人。今年元旦,新修订实施的《法官法》将法官任职条件从大专提升到本科,规定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7月初召开的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又明确要求,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从制度上摒弃法官大众化现象,确保法官队伍具备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
  上海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步伐扎扎实实。市高院严把“进口”关: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还需通过法院入门考试,经职前培训,才能被任命为法官;初任法官的任命和提请任命工作由市高院每年组织集中举行;各法院任命初任法官必须先报市高院政治部审核。
  书记员曾经是提拔法官的重要来源之一。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今后上海各法院补充书记员实行聘用制,新聘用的书记员,只能从事书记员工作,永远不能晋升法官。各法院现有书记员若通不过国家司法考试,也将没有机会穿上法官袍。
  目前,正在试点的虹口、黄浦法院,已分别选择若干民事审判合议庭,探索法官与法官助理审判分工模式:法官只负责庭审和裁判;诸如通知开庭、组织证据交换、草拟裁判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则交给法官助理处理;书记员只负责庭审记录等工作。据介绍,这样合理划分审判工作职责,可以保证法官集中精力行使审判权,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据了解,长宁、静安、浦东等区法院也在积极准备试点法官助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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