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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规范旅游市场强化工会职能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397

  今后,来申城的旅游者可以玩得更放心。23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41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市旅游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表明,今年以来,本市对旅游业市场整顿、旅游行风建设作出了一系列举措,将使本市的旅游业更具竞争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铁迪、副主任龚学平分别主持会议。
  这些举措包括:建立公开合法的企业间佣金收受制度,建立导游人员工作报酬机制,旅行社共同承诺导游人员不收回扣,接受游客监督;购物、消费场所签订《诚信经营公约》,商品明码标价,对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价格不合理的旅游商品实行14天内100%退货,并承诺不给导游人员回扣;
  规范导游服务,取缔无证导游、私自带团、非法“伴游”行为,实行对导游人员计分管理,建立培训、年审制度;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和非旅行社单位和个人的非法经营,整治“零团费”、“负团费”,清理虚假旅游广告;规范旅行社用车,开展旅游车的安全整顿。近期整顿的重点是本市旅游购物和旅游消费场所。陈铁迪指出,有关部门要抓好管理,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在旅游行业中真正树立起“诚信”意识,为本市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良好、公平、有序的环境。据悉,市人大常委会已将旅游立法列为今年立法调研的重点项目。会议还审议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草案)》和废止《上海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工会条例》的议案。决定草案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进一步突出和强化了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决定草案规定:工会可以专门就工资事项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协商,依法签订工资协议;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考虑到目前本市相当部分街道、乡镇辖区内企业数目已达百余家甚至数千家,今后街道、乡镇内的企业,特别是各种新经济组织还将大量增加,决定草案明确街道、乡镇作为区、县总工会下的一级地区工会。“格局”的变化将使劳动争议调解更公正有效。决定草案规定:区、县、产业(局)和街道、乡镇的工会也可以会同有关方面的代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区、县、产业(局)和街道、乡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会议还审议了《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沙麟、刘伦贤、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和秘书长许祖雄出席会议。副市长周慕尧、杨晓渡和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滕一龙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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