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针对今年上海重大市政工程在市中心地区工作量多、覆盖面广、影响度大的特殊情况,7月1日上午召开的全市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出台了一系列文明施工监督举措,包括建立市民投诉和新闻曝光整改反馈机制。
市政府要求市、区(县)两级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市区道路养护维修、管线掘路的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切实做到“事先控制、全过程监管”。对于那些擅自扩大施工范围、拖延竣工工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施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督察和处罚。
与此同时,对重大工程项目,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市、区(县)两级政府监管作用,工程在哪个区、哪个区就要主动承担起文明施工、环境监管的职责,全面实施“区域化监管”,形成市、区两级管理部门“双管齐下”的监管体制。在市区道路、积水点改造等工程实施中,要全面推进“做一段、修复一段、再推进一段”的“分段施工”方法,把方便让给群众,把困难留给自己;人行道施工要“当天施工、当天修复”,从根本上杜绝几公里长的人行道全面挖开、几个月才修复、严重影响市民出行的不文明施工现象。对于横穿交通干道的管线施工,要全面推广“非开挖技术”的新工艺,把因施工而带来的对交通和市民生活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此外,有关行业协会要制定“文明施工公约”,建立施工企业诚信档案,把政府对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变为企业的自律行为。对于违反文明公约,将采取“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或罚款,取消文明工地评选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处罚;对于屡教屡犯的不文明施工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诚信制度”的规定,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的黑名单,在以后的招投标中予以减分或取消资格等。
会议还要求建立市民投诉和新闻曝光整改反馈机制,市、区两级建设主管部门都要设立24小时的全天候监督电话,并上网向社会公布。各施工单位工地现场必须设立投诉电话,指定文明施工专职人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重大工程工地均应建立由社会各方代表组成的“文明施工义务监督员”队伍,定期听取监督意见,以全面提高上海的文明施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