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宝山区一德大药房等6家药店,日前被评为药品分类管理示范店。与此同时,宝山药监分局对全区92家零售药店颁发"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暂停销售"告示牌,实行药师不在岗,不能销售处方药的规定。
规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认真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办法》,加大处方药、非处方药的管理力度,严格执行"大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以及按规定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的药品,销售后留下处方;对不能留下处方的,必须作好登记输入电脑,保存2年备查;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留下处方;药师必须对处方审核签字后,正确调配,并经复核后方可销售,对处方不可擅自更改或代用,对不符合规范的处方拒绝调配和销售;药师应挂牌上岗,为顾客提供购药、用药指导、服务;药品要按照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设置处方药专柜,严格做到分类摆放;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不得采用升架自选销售方式,并张贴有关警示语、忠告语提醒消费者;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礼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