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市教委昨天召开的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日益猖獗的非法办学现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于近日会同工商、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整治的重点是中外合作办学的非法及违规广告问题和提供境外各类MBA教育的非法合作办学活动,严厉打击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机构在沪开展合作办学,以及骗取钱财、侵害市民合法权益的非法办学活动。
据悉,到目前为止,经教育部和市教委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有147个,办学层次涵盖学前、高中阶段、高等学历及各类非学历教育。总的来说,中外合作办学通过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先进的教育管理模式,不仅丰富了本市的教育服务供应,而且对促进本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教育部有关管理规定,凡境内教育机构与境外机构开展的合作办学活动(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包括双方在资金及知识产权方面开展合作,均须履行报批手续,在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涉及在我国境内颁发境外教育机构学位的,须报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与境外机构开展合作办学。
近来本市发现一些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与境外机构非法开展合作办学活动;非法办学者利用广告作虚假承诺,骗取钱财,侵害了部分市民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扰乱了本市中外合作办学秩序。市教委负责人表示,打击非法办学,整治办学环境,也需要市民的支持和配合。同时提醒市民在选读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务必验看办学者有无《上海市合作办学许可证》;涉及颁发国外学位的,应要求其出示国务院学位办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