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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上海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计划纲要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35

   
《上海商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明确提出:“迎接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全球化日益加速的挑战,坚持以人为本,开发人力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发展战略和职工素质工程,把培养人才和提高商业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战略性的任务。高度重视职业技术教育,进一步发展商业中高职业技术教育,提高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含量,广泛开展各种专业、各种层次的职业培训,普遍推行营业员持证上岗,进行新知识、新技术、新法规的教育和推广,培养一大批业务尖子和营销专家。”为此特制定“十五”期间上海商业教育培训计划纲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十五”期间,上海商业发展的三大奋斗目标是:“基本建成国际化的购物天堂;基本建成网络化的流通体系;基本建成信息化的现代商业”。围绕这一工作目标,明确上海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政府规划,企业运作的原则,进一步确立和发挥企业包括学校在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及积极作用,使上海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跃上一个新的平台。这对于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提出了紧迫的任务和更高的要求,各级商业主管部门和各大商业企业集团要自觉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履行“第一要务”的重要职责,坚持“一把手”抓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各大中型骨干企业在“十五”期间要实现中级工占65%;高级工占15%;技师、高级技师占5%的培训及全员持证上岗的目标,多渠道、多途径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把教育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一把手”工作业绩和评比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之一进行考核,使商业人才结构优化和职工队伍素质优化成为“十五”期末上海商业整体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标志之一。
   
二、坚持开展继续教育,大力培养上海商业急需的各类人才,重点抓好WTO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上海商业人才高地
   
要紧紧围绕国际商业新知识、新技术、新理论,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切实帮助商业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72课时,具有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从2002年起,在商业系统启动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即培养100名熟悉WTO分销业规则、具有丰富商业经营管理经验、能组织内外贸一体化经营的商业高级决策管理人员;培养1000名比较熟悉WTO商业规则、具有良好的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证券等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商业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培养10000名能适应WTO市场营销环境,有较强实际操作能力的采购、销售、配送、餐饮、宾馆、食品加工、美容美发、广告策划、经纪、租赁、拍卖、典当、展览、物业、咨询等新型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各区县人民政府商业主管部门要依托各大企业集团,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类急需人才的培训,贯彻“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发展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为上海商业新型业态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使上海商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要建立上海商业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培育各类高层次商业人才,构筑上海商业人才高地。
   
三、继续实施提高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开展技能培训竞赛活动
   
要在认真总结2001年开展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市商业两委[2001]27号文的工作目标,继续开展素质教育。力争使“九五”期末市区系统内41万商业职工中初中以下文化占67%的状况,到“十五”期末降到20%以内。社会商业职工队伍要参照上述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做好培训工作。要在坚持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的前提下,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技能竞赛活动。要把商业应用外语的培训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从语言交流上提高上海商业对外开放程度。开展素质教育工程工作要与商业职工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相结合,认真执行国务院《工人考核条例》和《职教法》的规定,继续贯彻市商委[1997]204号文件精神,坚持实行商业职工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要重点抓好技师(经营师)、高级技师(高级经营师)的培训。同时,各商业企业要严格执行《上海职工教育条例》的规定,确保职工工资总额1.5%的教育经费落到实处。
   
四、大力发展商业中、高职业技术教育,扩大办学规模,为上海商业发展提供人才资源
   
要贯彻商业职业技术教育为上海商业发展服务的指导方针,不断调整专业结构,超前培养商业发展所需人才。各商业学校要贯彻“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积极培育特色专业,形成各自的办学优势。要抓住“十五”期间生源比较充沛的时机,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办学规模,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要按期完成奉浦分院的建设,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快改造、更新教学设备的速度,为进一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国际化、现代化教学水平创造有利条件。要认真探索和总结中外合作办班成功做法和经验,在确保教育质量的前提下,继续开拓创新,力争到“十五”期末,高职在校生规模达到12000名,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0名,使各商业中高职院校成为源源不断向上海商业输送各类专业人才的基地。
   
五、加强商业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工作和师资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要积极开展教学科学技术项目的研究,市商业系统各级培训中心和各商业中高职院校在现有教学的基础上,大力提倡教师采取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力争在2005年前,85%以上的教学内容采用电化等科学技术的方法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电化教学水平。并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教学设施和实验基地的现代化建设。
   
要进一步探索和总结中外合作办学的途径和经验,“十五”期间,要对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素质状况进行跟踪、调查,不断改进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设置、教材选用、教师引进,切实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质量。
   
要有计划地在商业中高职院校中开展“双师型”和“双语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重点是加强对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努力探索校企结合的教学新路,创造条件让年轻骨干教师到企业挂职实践,邀请企业领导到学校兼职授课。要每年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考察,帮助这些教师拓宽视野、丰富经历,借鉴国外先进的授课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各商业中高职院校要积极发挥和利用自身及社会的师资优势,积极为上海各级商业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培训师资人员,帮助企业建立师资人才信息库,增强师资力量,切实提高上海商业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质量。
   
六、积极发挥商业行业协会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在重视知识教育的同时,结合“四五”普法教育,切实抓好商业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要依托各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优势,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岗位技能标准,开展职工技术培训和抓好社会商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等工作中的作用。要结合商业工作实际,以建立商业诚信体系为重点,在教育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设置相应的法律、法规课程,贯彻执行“四五”普法培训计划,进一步增强商业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经商的自觉性,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法律素质和道德素养的上海商业职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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