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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公告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75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严厉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工商企字[2001]387号)的要求,市工商局和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整顿行动的对象是:涉及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情节严重并导致资不抵债、严重损害他人利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登记提供虚假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为被代理人虚报注册资本的登记代理机构;以招商名义非法从事登记代理并为申办企业垫资通过验资的组织和个人。
   特此公告
                     
二00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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