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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监督社保基金 举报人将依法受到保护

来自:上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2138

   
社保基金将接受全社会监督。即日起,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将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为了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规范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专门设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设立监督举报箱。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箱所在地通讯地址如下: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63689900转6977中山南路865号7-9楼邮编200011
  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63672096中山南路865号6楼邮编200011
  上海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62744206天山路1800号邮编20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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