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2019年,福建省委和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年初研究确定27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快实施民生需求保障行动。福建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要求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更多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切实把实事办实,把好事办好,把每件实事项目都办成“民心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福建省委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安排进度,强化统筹协调,健全管理机制,狠抓项目落实,如期完成年初承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养老服务工程建设
工作计划:(一)建设15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二)建设500个农村幸福院。(三)奖补300所乡镇敬老院。(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养老服务市场,省级财政扶持新建10所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每个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不少于1所,增加床位2000张。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62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08%;农村幸福院904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80.8%;落实奖补乡镇敬老院491所,完成年度计划的163.67%;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新建11所民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398张。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3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18%。
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
工作计划:(一)加强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治理,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福建全省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二)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建设。一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一标”),新增认证“三品一标”产品200个以上,评定10个“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20个以上“福建名牌农产品”。二是创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9个。三是创建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00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三)继续开展福建全省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四)继续做好食品污染物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和食品中放射性污染物监测等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
完成情况:(一)加大食品安全检查执法力度,福建全省各级行政监管部门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15.03万次,出动执法人员37.2万人次,查处违法行为4134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59.84吨;公安机关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79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695名,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1584个。(二)推进多层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431个;评定10个“福建十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30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创建罗源县等9个2019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沙县“小吃一条街”等2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100家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三)深入开展“一品一码”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福建全省12.39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向“一品一码”追溯平台上传数据,备案369.86万种有效食品品种,累计上传数据3.28亿条。(四)继续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预防预警工作,福建全省共监测29个食品类别样品约2万份,监测项目覆盖食品中的重金属、农兽药残留、禁用药物等214项;将食源性疾病监测范围扩大到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在735家哨点医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报告相关病例信息50485条;食源性疾病监测预警平台投入试运行。(五)食品安全各项抽检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要求,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8.6%,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9%。福建全省食品安全状况稳中向好,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食品安全事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4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0.27%。
三、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工作计划:2019年,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
完成情况:各地已完成提标任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7.1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45%。
四、提升妇儿医疗服务供给质量
工作计划:(一)推进儿童医院(区域儿童医学中心)建设,设置床位1000张,2019年计划开展主体工程施工。(二)推进省妇产医院建设,设置床位800张,2019年计划开展地下室施工。
完成情况:省儿童医院主体结构封顶,完成投资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省妇产医院完成地下室结构施工,完成投资1.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6.36%。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0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8.13%。
五、县级公立医院能力提升
工作计划:促进医疗资源结构优化,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床位建设;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实施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协作、信息三个平台和县域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诊断、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六个中心,以及十大临床薄弱学科和核心专科建设。
完成情况:加强县级医院床位建设,福建全省新增儿科床位619张;加快县域医疗技术平台建设,福建全省建成县域医疗技术服务中心307个,其中,县域消毒供应中心49个、县域心电诊断中心63个、县域临床检验中心51个、县域医学影像诊断中心60个、县域病理检验中心52个、县域远程会诊中心32个;推进医疗服务能力达标建设,福建全省共有12所医院总体达到县级医院推荐标准,35所医院总体达到县级医院基本标准。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亿元全部下达。
六、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质量
工作计划:(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福建全省(不含厦门)按标准新建多功能运动场90个、笼式足球场60个、门球场30个、笼式篮球场30个,开工建设7个体育公园(体育公园两年内建成)。其中,多功能运动场用地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笼式足球场用地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门球场用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笼式篮球场用地面积不低于750平方米,体育公园至少配建8项健身设施、2公里以上健身步道、30件以上健身路径,设有健身驿站,具有智慧体育元素,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并免费对公众开放。(二)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2019年3月至11月,在福建全省各地举办面向群众的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年不少于3300场,健身项目包括篮球、足球、气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太极拳、广场舞、广播体操、自行车等。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不含厦门)建成投用多功能运动场90个、笼式足球场60个、门球场30个、笼式篮球场30个;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3500场,完成年度计划的100.06%;7个体育公园补助资金(每个300万元)全部下达,完成选址和规划设计,部分项目动工建设,将于2020年底建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24亿元全部下达。
七、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
工作计划: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加快解决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学前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福建全省新建、改扩建200所公办幼儿园,计划增加学位4万个。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新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221所,完成年度计划的110.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6.0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
八、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工程
工作计划:(一)多渠道扩大就业创业。落实各级政府促进就业主体责任,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帮扶,努力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2019年,福建全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招募300名、服务社区计划招募300名。(三)支持建设1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予以支持,为创业者提供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四)扶持一批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对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评选扶持,择优给予3万元~10万元不等的资助。
完成情况:(一)多渠道扩大就业创业。福建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4.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8.6%;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5.3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25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7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4.67%;城镇登记失业率3.5%,控制在4.2%目标以内。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4457人,帮助享受政策25144人次;开展“春风行动”,组织专场招聘活动889次,提供免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36.52万人次。(二)统筹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超额完成福建全省“三支一扶”招募561名,完成年度计划的112.2%;完成300名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和300名服务社区招募工作。(三)省级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下拨补助资金500万元,支持建设10家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四)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下拨补助资金500万元,扶持110个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8.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7.28%。
九、校舍安全长效保障机制
工作计划:逐步消除新增公办中小学校舍安全隐患,省级及以上财政安排资金用于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进一步改善福建全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办学条件。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竣工校舍面积38.5万平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192.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6亿元全部下达。
十、推进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工作计划:开展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和校长省级培训,推进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面向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对口西部省份实施师资精准帮扶,组织实施师范生公费培养和高校青年教师示范培训,培训坚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计划培养培训3万人次左右。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落实特岗教师补助工作。
完成情况:省级师资培养培训5.1万人次,完成年度计划的170%。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14958名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500元,对新补充的5002名特岗教师按照每位教师每年1.5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3.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52%。
十一、残疾人助残工程
工作计划:(一)扶助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福建全省农村困难残疾人开展就业、创业、生产经营等。(二)残疾人托养服务。资助1.2万名居家养护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落实扶助4000名困难残疾人就业创业和资助1.2万名残疾人托养服务,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1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省级财政按实有补助人数下达补助资金4.35亿元。
十二、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工作计划:组织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福建全省全年完成3650人搬迁任务。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956户3924人,完成年度计划107.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100万元全部下达。
十三、支持现代乡村建设
工作计划:(一)2019年,继续在福建全省69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试点工作按照“市县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的办法实施,每村补助60万元。试点收益返还试点村集体,增加村集体收入。(二)组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福建全省完成3万人培训任务。(三)在9个设区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践中心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阵地资源,搭建理论宣讲平台、社会宣传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乡风文明建设平台等7个平台,打通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工作机制、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引导机制,力争形成“一县一中心、一镇(乡)一所、一村一站”的三级志愿服务管理体系。
完成情况:(一)福建全省69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已开展运营,按照“市县统一运营、村级集体受益”的办法实施,每村补助60万元,试点收益返还试点村集体,增加村集体收入。(二)福建全省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67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55.67%。(三)上杭、福安等2个全国试点县(市)和福清、海沧、长泰、晋江、沙县、荔城、武夷山等7个省级试点县(市、区)均已建立县级文明实践中心,建立乡镇实践所129个、村实践站1673个,65万注册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3万多场次,受益群众400多万人次。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3.62亿元全部下达。
十四、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工作计划:(一)2019年,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省定标准由家庭年均收入3350元提高到3700元,财政补差水平按省定最低标准的80%确定。(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含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6%~42%确定、公布,省级根据实际总支出按财政分档比例进行补助。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所有县(市、区)均按要求完成提标任务,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福建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7350元/年。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1.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0.4%。
十五、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工作计划:2019年,完成5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完成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40万户;推进6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15个,完成年度计划的230%;新建、改造村庄三格化粪池40.88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2.2%;83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试点村开展生活垃圾干湿分类试点,完成年度计划的127.69%。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4.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7%。
十六、实施“四好农村路”工程
工作计划:2019年,福建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500公里、危桥改造150座、农村公路安保提升1500公里,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0个。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建设改造农村公路1930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28.67%;危桥改造200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33.33%;农村公路安保提升5190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346%;建成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25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2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13.8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5.67%。
十七、实施金融惠农工程
工作计划:(一)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对福建全省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综合保险、养殖业保险、农村住房保险、渔业互助保险等农业保险保费给予财政补贴,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精准扶贫、支农支小、惠农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对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给予贷款补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增加“三农”金融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完成情况:(一)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全年省级财政下达保费补贴资金2.7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8%。福建全省水稻种植(制种)保险承保面积765.99万亩,森林承保面积11048.73万亩,养殖业承保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559.36万头,农村住房叠加保险承保户数732万户,承保渔工72437人次,渔船8133艘,保费收入共计8.8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3352亿元。(二)实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省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0.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3.33%。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
十八、推进公共厕所建设
工作计划:2019年,福建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共厕所2100座,其中城市700座、乡镇400座、农村1000座;建设旅游厕所610座,其中新建487座、改扩建123座。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新建、改扩建公共厕所3518座,其中城市927座、乡镇558座、农村2033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67.5%。新建旅游厕所656座,其中新建540座、改扩建116座,完成年度计划的107.54%。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3%。
十九、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工作计划:(一)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各类棚户区(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华侨农场非归难侨)为重点,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9年国家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范围和标准,严禁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棚改范围,具体待国家出台棚改政策后,以与国家签订的目标责任为准。(二)加快福州市、厦门市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2019年,福州市新开工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3000套,新增供应3000套;厦门市新开工10000套,新增供应5000套。
完成情况:(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福建全省新开工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6.43万套,完成年度计划6.36万套的101.1%;基本建成4.92万套,完成年度计划3.16万套的155.7%。(二)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建设项目。福州市新开工3708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23.6%;完成新增市场供应4546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51.53%。厦门市新开工10058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00.58%;完成新增市场供应5805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16.1%。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2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36.67%。
二十、推进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工作计划:2019年,福建全省城市建成区新增路外公共停车泊位1万个,其中福州市2400个,厦门市2000个,泉州市1100个,漳州市1000个,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各800个,宁德市600个,莆田市500个。
完成情况: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1.35万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35%。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4亿元全部下达。
二十一、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
工作计划:(一)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2019年,福建全省完成10条以上城镇老旧街巷(坊)整治修复。推进城区老旧街巷(坊)有机更新,重点修复破损路面、整治建筑立面、保护历史建筑、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和市政管网设施等,提升业态,形成具有一定地域特色、历史底蕴的街巷(坊)风貌和市民活动节点。(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2019年,福建全省完成10个以上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和改善提升,重点编制完成保护规划,对重点历史建筑和有价值建筑进行修缮或安全性保护,对村落空间环境和生活污水垃圾进行治理,梳理保护传统格局和肌理,推进古民居活化利用,梳理电力通信管线,改造提升内部主要道路和对外通道,完善消防设施,发掘传统艺术、手工艺、民俗、人文典故、家规祖训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成立村民理事会或全员经济合作社,启动产业培育,打造一批保护传承、环境整治、活化利用、产业发展效果比较突出的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品牌。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整治修复城镇老旧街巷(坊)12条,完成投资1.9亿元;完成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2个,完成投资2.13亿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1.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36.36%。
二十二、推进73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整治
工作计划:整治73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其中交通运输部门整治282处、省高速公路公司整治6处、公安部门整治123处、住建部门整治39处、水利部门整治8处、乡镇及其他部门整治280处。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1853处,完成年度计划的251.08%。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0.92亿元全部下达。
二十三、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工作计划:统筹水土流失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持续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施一批河流安全生态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河长600公里。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综合治理河长756.25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26.04%。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7.8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2.55%。
二十四、小流域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按照建设生态文明试验区的统一部署,对照《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提出的“到2020年,福建全省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的目标,以及《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2019年在福建全省重点继续开展40条小流域的综合治理,确保20条以上小流域的水质类别得到提升,不断提升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进一步推行河湖长制,着力解决小流域存在的环境问题,切实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实施的8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均已完成,其中62条水质获得跨类别提升,福建全省小流域Ⅰ~Ⅲ类水质比例同比提升8个百分点,达92.8%;小流域“四有”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61亿元全部下达。
二十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省级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县、重点乡镇项目,福建全省计划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0万亩。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30万亩,完成年度计划的130%。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含中央)下达4.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3.25%。
二十六、提升城市供水水质
工作计划:(一)推进城市供水厂提升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20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二)加快市政供水管网改造,2019年改造城市老旧供水管网400公里以上。(三)推进老旧小区供水设施改造,2019年完成2万户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完成25座老旧水厂工艺提升改造,完成年度计划的125%;完成老旧供水管网改造710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177.5%;完成16万户供水设施“一户一表”改造,完成年度计划的800%。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0.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40.97%。
二十七、市政污水管网建设
工作计划:2019年,福建全省新建和改造市政主次污水管网500公里。
完成情况:福建全省新建、改造市政主次污水管网1820公里,完成年度计划的364.2%。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2.6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8%。
中共福建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此件发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