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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 成就辉煌 ——台湾农民创业园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05
改革开放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福建立足独特优势,抢占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先机,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的领域、规模、政策、措施和成效都处在全国先行位置。其中,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建设成果尤为突出。

福建是全国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目前共有台资农业项目2300多个,为全国最多;同时拥有漳州漳浦、漳平永福、莆田仙游、三明清流、福州福清、泉州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数量居全国之冠。2010年春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来闽考察,首站就到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看望台商;2011年1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给漳浦、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台湾农民回信,令福建全省人民和在闽广大台胞深受鼓舞,闽台农业合作迎来新机遇。

为支持和鼓励台湾农民来闽投资创业,从2005年开始,福建省率先提出创办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总体构想,并推出了系列优惠政策。2006年5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包括鼓励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提供有利的土地与海域政策、加大财政金融的支持力度、创造便捷的通关环境和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等6个方面24条规定,为推进闽台农业全面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09年,在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后,福建省于5月23日出台了大陆第一个关于两岸农业合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从更高层面上明确了推动闽台农业合作的政策规定和促进先行先试的具体措施,为闽台农业合作交流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

2010年元月,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赴漳州调研时,来到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鼓励在这里创业的台胞努力培育新品种,不断开拓新市场,把产业做大做强,带领更多的农民增收致富。该创业园是大陆最早成立的台湾农民创业基地之一,规划面积30万亩,目前共引进台资农业企业250多家,总投资达4亿多美元,年产值30亿元。

2010年5月,福建省宣布10项惠台政策,其中有3项涉及闽台农业合作。为推动惠台政策的落实,福建省工商局和省物价局分别对地方行政性收费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台商台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经过努力,福建省台湾农民创业园产业优势明显、发展势头良好,作用日益凸显,成为福建的区域品牌和两岸农业合作的新亮点。(本报记者 林娟 雷光美 通讯员 张文艺 实习生 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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