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胡锦涛总书记在永安考察时指出“林改意义的确很重大”,给予福建林改高度评价。
林改后,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有力推动了福建省林业发展。2005年以来,福建全省植树造林面积每年都超过200万亩,比改革前年造林面积翻了一番,森林覆盖率继续居全国第一。农民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获得了持续稳定的经营收入,林地租金由林改前的每亩每年3-5元,上升到目前的10-30元。
通过林改,林区村村集体收入增加了,将财力投入解决农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幼有所教、困有所帮”,促进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地成立了防火、防盗、防病虫害等护林协会,加强了农民之间的合作。林改解决了大量涉林矛盾纠纷,使乡村、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促进了林区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