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在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中队主持工作的郭韶翔申请把报警电话移到中队,成立110报警台,提出接警3分钟内即出动,既要打击犯罪,又要服务群众。
在缺乏经费、车辆、通讯器材的情况下,“漳州110”组建了。最初的工作让队员们摸不着头脑,孕妇要分娩了,请110帮忙送医院;工厂女工下夜班出来,让110护送回家……郭韶翔引导队员换位思考,在队里渐渐树立了“帮助群众就是110的分内事”这一理念。
“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的新机制逐渐形成。次年1月5日起,一条广告在漳州电视台连续播出:从即日起,漳州110报警台改为报警服务台,漳州市民有困难需要警察帮助的均可拨打110。
1996年,公安部向全国推广漳州110的经验做法。
1997年11月,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直属大队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