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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4
福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12日在漳州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学文莅会指导,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谦,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福建省政协副主席陈芸,省法院院长马新岚出席会议。

刘学文充分肯定福建法院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他说,当前一个时期要特别注意做好因经济结构调整引发的重大疑难案件、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以及因社会转型引发的新类型纠纷案件的调解协调工作;强化案件调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动司法作用。

徐谦指出,动员全社会力量,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是富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化解途径。他说,各级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服务和保障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切实增强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积极参与“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司法的示范、指导、引导、促进、支持、保障作用,不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巩固发展诉调衔接工作成果,不断加大对“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职能作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和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做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各级各部门协作配合、基层基础切实加强,努力形成“大调解”工作的整体合力。

马新岚就福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作了总结部署。

据悉,2007年初至今年9月,福建全省法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47015件,调撤率为66.62%。

会议还表彰了60个福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120名福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10家单位、6位先进个人先后作了大会发言。与会代表还现场考察了芗城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室,观看了漳州、莆田中院的电视纪录片,共同研究探讨加强福建省法院调解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记者 包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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