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省将首次开展道路客运经营期满重新许可

来自:福建日报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59
记者20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福建省将首次开展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发生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严重超员载客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客运线路将不予重新许可。

据介绍,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运输条例》明确规定,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福建省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6年,凡2004年7月前取得的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现在都已届满,如需延续必须重新申请。为稳妥推进道路客运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工作,福建省道路客运经营权在2010年6月30日期限届满的,经营期限可延至2010年12月31日。(记者 吴宏雄 实习生 李丽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