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闻

福建要求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198

  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扎实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福建将加强对农村工业企业的监督管理,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力争到2010年,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达到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省级财政将统筹安排村镇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各市、县(区)政府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县级环境监测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水土保护流失生态脆弱区和近岸海域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将依法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此外,组织编制、实施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