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办有关要求,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昨日下发《关于做好抗震救灾期间农民工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灾区在闽务工的农民工工作,保障广大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通知要求,要尽快摸清来自灾区,特别是重灾区的农民工在本地区的数量和生产生活情况。认真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安抚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帮助他们与家乡保持联系。对家庭受灾严重的,要积极为他们提供经济上的援助。对确实有必要返乡参加抗震救灾的,要帮助他们事先了解灾区的公路、铁路等交通信息,在返乡的各方面条件许可的前提下,调整他们的工作任务,为他们提供时间和交通上的便利。同时,切实加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稳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保证灾区农民工能够及时返乡和顺利重返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