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福建省发改委、财政厅和建设厅联合公布省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有20家招标代理机构入选。实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有利于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水平,促进招标代理机构诚信经营,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自2008年5月15日起,凡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规定的省级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必须在名录库中公开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其中名录库排名前10名的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参加办法规定的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活动。
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若由于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省外驻闽分支机构负责人因招标代理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严重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业务、经有关部门核实认定在申请进入名录库的资料中弄虚作假的,将被清理出库,并按原得分排序由高到低及时递补招标代理机构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