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福建省积极探索,着手研究制定政策,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保障租赁住房体系和以市场调节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商品住房体系,实行租售并举,“租”的为经济租赁住房,“售”的为限价商品住房,适应不同层次家庭的住房需求,帮助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置业。
经济租赁住房建设目前正在福州、厦门两市大力开展。福州市财政已拨付1.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购买首批600套经济租赁住房,简易装修正在进行,预计今年6月对外租赁。同时,计划新建经济租赁住房12万平方米2000套。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可售可租,租的为“保障性租赁房”,买的为“保障性经济适用住房”。目前,在建和拟建的有1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47万平方米,约4.4万套,投资总额130亿元。其中,已开工13个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约3.8万套。项目计划于2010年前全部竣工。目前全市共有14167户申请社会保障性住房,其中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12332户,占87%。首批7639户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核公示已经结束。
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目前主要在福州、泉州两市开展。福州市限价商品住房已实施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5万平方米、2.01万套,目前已竣工30多万平方米。泉州市建设5个限价商品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7.6万平方米、1700套,目前已销售315套。
截至3月31日,福建省其他设区市以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项目47个、678.1万平方米、78258套,其中在建项目24个、420.2万平方米、49105套,计划建设项目23个、257.9万平方米、29153套。
此外,福建省还将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着力推动降低住房租赁门槛,简化租赁手续,完善住房租赁法规,引导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规范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