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的有关部署,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多次召开会议、发出通知、作出部署,要求各高校按照教育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精神,确保食堂物价的平稳,特别是贫困学生的生活不因物价上涨受到太大影响。省教育厅同时建立学生食堂伙食价格监控机制,适时监控食堂饭菜价格情况,及时了解学生对食堂饭菜价格与质量的反映,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省有关部门台认真落实相关政策,让学校(包括当地中职学校、有寄宿生的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的免税和用水、用电、用气享受当地居民生活价格等各项优惠政策;协调、组织相关学校进行食堂物资的直供采购,降低成本;要求各高校切实落实好学生食堂“零租赁”、减免水电气等费用。在进一步落实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资助体系的基础上,中央和省、市级财政拨出专款,从今年3至6月,对福建全省高校在校生给予每月20元的临时补贴,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月再补贴20元,这些临时补贴逐月进入学生餐卡或发放饭菜票。普通高校按每生每月20元标准从事业收入中安排学生食堂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