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福建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录机关设置专业(学科)条件,规范考生报考,公布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决定在2008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中试行。《目录》将招考专业分为文秘、哲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等23大类。按照规定,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均按照《目录》所涵盖的专业(学科)设置,超出本专业(学科)目录以外的,可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学科)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
为规范福建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中招录机关设置专业(学科)条件,规范考生报考,公布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决定在2008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中试行。《目录》将招考专业分为文秘、哲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法律、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等23大类。按照规定,凡招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均按照《目录》所涵盖的专业(学科)设置,超出本专业(学科)目录以外的,可经过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另行设置专业(学科)要求,或在相关专业要求中予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