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有关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控辍保学”的联动机制,控辍工作的重点是初中,农村初中是重中之重,初中必须停止各种形式的“初二后分流”。
意见明确福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的基本目标:城乡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城区初中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今后对准备接受“双高普九”的县(市、区),如超过这一标准,均实行“一票否决”,若发现连续两年辍学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撤销其“双高普九”县(市、区)称号。全面推行初中电子学籍管理,积极推进将达标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等多样化高中招生办法,并降低中考试题的难度,使更多的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
意见要求,尚未建立学籍但已随父母进城就读的学生,城镇接收学校应及时将“就读证明”寄回该学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