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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结束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17

历时5天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11月30日下午闭幕。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家坤主持会议,副主任贾锡太、陈营官、朱亚衍、刘德章、洪华生、黄贤模、林强、曹德淦、谢先文、曾喜祥和秘书长陈光普出席会议,副省长王美香、省法院院长陈旭和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决定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1月18日在福州召开,会期8天。

会议通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港口条例》、《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三个法规分别于明年5月1日、3月1日、1月1日起施行。

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07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的决议》,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2007年省级超收追加支出的议案》。

会议还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5件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和省法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昨日上午和全体会议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情况的报告》、《福建省人民防空条例修正案(草案)》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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