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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节约能源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及重点

来自:上海福建人 作者:上海要闻 访问量:1230

  

  一是技术先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的节能、节水、节材、减污方面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推广和技改项目及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项目。二是工业污染源防治、清洁生产等环保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三是废渣、废水(液)、废气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项目。四是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开发利用项目。5.发展前景广阔、推广价值较高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10大重点节能工程、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重大示范项目。支持方式采用以奖代补、无偿补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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