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小作坊量大面广,在质量安全方面存在不少问题。为此,福建省已全面实施《福建全省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19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目前,福建省在食品行政执法中共立案查处案件123起,查处无证企业21家。
根据整治方案,此次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梳理分类,时间截至10月31日;第二阶段落实措施,从11月1日至11月30日;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范完善,从12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目前,福建省对已经过普查建档的1.7万家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梳理整治,取缔生产卫生条件差、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作坊式的食品加工“黑窝点”,落实生产高风险食品的小作坊转产措施,确认保留的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福建省将依法取缔安全隐患严重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给予1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必须转产其他产品,违者将依法处理;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予以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日常监管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