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促进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意见》,从生产、流通、保障、扶持等方面,确保该省副食品价格稳定,保证市场供需,保障群众生活。
落实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
按照中央的部署,福建省将全面落实母猪补贴和保险政策。其中在补贴方面,政府部门将以省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末能繁母猪存栏数为补贴依据(超过部分由设区市自行解决),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福建全省能繁母猪实施一次性补贴,其中由省级财政负担40元,设区市财政负担10元。目前这笔款项已经全部发放到母猪养殖户手中。
今年8月15日起,福建省在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新罗、福清先行启动能繁母猪保险试点。年内政府还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给困难学生发放肉价补贴
大中专贫困学生的生活保障得到了政府部门的极大关注,在助学金、奖学金等发放的同时,政府还将给予经济困难的学生肉价补贴。
按规定,今年春季省内高校已评定的在册困难学生和全部中职学校学生将享受每人发放6月、7月两个月的肉价补贴14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核拨,并在秋季开学后一个月内发到学生手中。
增加低收入群体生活补助
根据猪肉等副食品价格上涨情况,省政府表示,各地可采取适当提高低保标准、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确保城市低收入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对城市低保对象发放的实际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所需资金主要由当地财政负担,省级财政从今年8月起至12月止给予适当补助。
对因物价上涨造成生活困难的低保边缘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原则上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12元,临时救助期限从今年8月起至12月止,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一次性补助资金预计在近期全部发到低保边缘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