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厦门市工商部门根据台湾消基会与厦门市消委会达成的共识,向社会公布了台湾消基会和金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地址及投诉电话,这意味着两岸消费纠纷均可跨地区投诉。
今后,厦门、台湾消费者在两地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视情况,向居住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由居住所在地消费者保护组织转请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处理后回复;或向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申诉,待处理后由事发地消费者保护组织向申诉人回复。随着台湾、厦门两地交流进一步扩大,人员往来日益频繁,互往旅游、观光、购物、置产等商业行为逐渐增加,消费争议亦有上升趋势,保护两地消费者合法权益显得日益突出。厦门市消保会秘书长马丁表示,这一举措对促进两岸文化、旅游等多方面的交流都将起到重要作用。